一、评选宗旨
开展评选活动,旨在深入推进我院学风建设,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建立良好评选激励机制,树立可学可敬典型,鼓励和引导学生干部积极向上,甘于奉献,自立自强,奋发成才,为推动学校建设新型本科院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评选时间
2026年4月26日—2026年5月20日。
三、评选对象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及干事,年级辅导员助理,全院各团支部、班委干部。
四、评选名额
“十佳先进工作者”12名、“十佳团总支干部”10名、“十佳学生会干部”10名、“十佳班团干部”10名(班级班委干部5名、班级团干部5名)和“优秀学生干事”20名(团总支(10)、学生会(10)、共计20名)。(注:以上各荣誉,每人仅参评一项)。
五、评选条件
申请人应是学生干部中的先进典型,在学习、工作或在其他方面有重大贡献、有较强影响力,对全院青年具有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一)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修养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是全院青年政治进步的楷模。
(二)勤于学习,善于创造,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
(三)勇于实践,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楷模示范作用发挥明显且所在班级青年大学习数量质量较高,班团活动质量高。
(四)在校内外各类重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在日常工作、学术研究、科技创造、创新创业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效者予以优先考虑。
(五)无挂科、无旷课、无违规违纪通报批评记录。
六、评选办法
(一)“十佳先进工作者”参选对象为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以及年级辅导员助理。
(二)“十佳团总支干部”和“十佳学生会干部”的产生从各部门自愿申报的人选中,通过打分的方式评出。
(三)“十佳班团干部”由年级辅导员参与打分,计算总分并根据总分顺次获奖。
(四)“优秀学生干事”由团总支、学生会主要干部参与打分,计算总分并根据总分顺次获奖。
(五)申请人需符合评选条件,符合评选要求的学生需手写一份纸质申请书(A4纸500字以上,无模板)以及个人简历表(电子档+纸质档,个人简历表有模板填好后打印)。申请材料不足则认为自动放弃参与评选。各部门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审核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学院党委委员会审定。
七、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分申报、初审、公示、审定、表彰五个阶段。
(一)申报阶段:(4月27日—4月30日)
各部门根据评选要求,开展相关的评选活动,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
(二)初审阶段:(5月6日—5月8日)
各部门对各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取消评选资格;在对候选人初步评选后,确定候选人选。
(三)终审阶段:(5月8日—5月12日)
学院将对通过初审的候选人名单候选人进行打分评定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四)公示阶段:(5月12日—5月15日)
学工办将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和学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集意见。如在公示中有群众反映候选人不符合评选条件的,经查实后将对其取消评选资格。
(五)审定、表彰阶段:(5月15日—5月20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学院党委会审定。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学院网站等方式集中宣传“十佳先进工作者”“十佳学生干部”“十佳班团干部”和“优秀学生干事”获得者先进事迹。
八、评选须知
(一)各部门、各团支部、各班要高度重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需要提交个人简介表(纸质版+电子版)和手写纸质申请书,注意个人简介表电子档的命名格式为姓名+申请评选项目名称(如——张三+十佳先进工作者)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如字数和格式不符合,将会打回。
(三)申请人的手写纸质档申请书(A4纸)内容500字及以上且必须准确、重点突出,并附300-500字的个人简历表(所有内容填写在一页之内,单面打印)。
(四)申请人纸质材料将于5月6日中午12:20—13:00在中心花园统一收取。
九、奖励
为获奖同学颁发获奖证书一份。
智能制造学院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