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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低空无人机智慧防控技术及应用实验室2026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6日 16:39    点击次数:

    《低空无人机智慧防控技术及应用实验室2026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经低空无人机智慧防控技术及应用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同意,即日公开发布。现将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放基金项目立项指导思想

    聚焦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需求,立足四川省“5+1”现代产业体系及达州市“3+3+N”产业布局。研究院2026年开放基金项目将围绕低空飞行器识别与反制技术、空地无人协同智能感知技术、空域智能网联与管控技术等方向开展研究,重点支持具有实用价值、能够充分发挥本实验室仪器设备优势的应用型课题,优先资助技术成果已具备产业化实施条件或曾获市厅级及以上政府科技进步奖励的项目申报。

    二、开放基金项目申请资助对象与条件

    1.面向国内高校、企业以及研究院、所从事光电感知系统核心理论与关键技术、先进材料精密加工工艺、智能制造系统集成等研究相关机构的科研人员。

    2.课题组由课题组长(项目负责人)与课题组成员组成,课题组应形成一定的学术梯队。1人只能主持项目1项,参与项目共计不超过2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书将不予评审。申请人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签署意见,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课题组长及申报课题组成员要恪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

    3.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推荐;重点项目须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4.本年度实验室计划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研究周期2年。

    5.申报重点项目,课题组必须在申报之前对项目进行查新,并提交查新报告(一式两份)。

    6.开放基金重点支持具备技术成果产业化实施的项目,鼓励校企联合申请项目,联合申请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三、申请受理时间与要求

    1.申请人须根据实验室开放课题拟支持方向提出申请,填写《低空无人机智慧防控技术及应用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书》,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术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签字盖章的电子版申报书(含鲜章和电子签名的扫描版PDF格式;电子档命名:智能制造2026开放基金申请书—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并在邮件内标注联系电话及线上联系方式)于2026年5月18日前发送至邮箱地址:120346552@qq.com;于2026年5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签字、盖章)递交至四川文理学院低空无人机智慧防控技术及应用实验室。

    2.本次开放基金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请在申报邮件内标注联系电话及线上联系方式),纸质版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各申报单位务必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并签字盖章的申请书纸质文档一式2份、活页2份、电子文档及项目负责人详细联系方式统一报送至实验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3.实验室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报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议,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将通知获批项目申请人。申请人需在收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计划责任书的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将电子版计划责任书(含鲜章和电子签名的扫描版PDF格式;电子档命名:智能制造2026开放基金计划责任书—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地址:120346552@qq.com;将纸质项目计划任务书(签字、盖章)递交至四川文理学院低空无人机智慧防控技术及应用实验室。

    4.项目申报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活页等)请从附件中下载。

    四、项目管理

    1.实验室将依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原则,经同行专家评审后确定优先资助项目。课题组在接到立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计划任务书的填写,经所在单位盖章后交实验室,计划任务书将作为项目结题的依据。

    2.开放基金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执行时间以项目下达时间为准。为规范项目管理,申报书中项目起止时间一律填写为2026年7月15日至2028年7月14日(两年)。

    3.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研究计划有较大变动,须经项目承担管理单位与实验室共同批准后方可调整研究计划。

    4.经费管理

    (1)开放基金是实验室为开放项目投入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2)开放项目经费使用范围:依据各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开支,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材料费、分析测试费、仪器设备租用费、劳务费、差旅费等。

    (3)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检查项目进展及执行情况,发现问题时,有权调整或中止项目及资助。

    5.项目验收

    (1)重点项目成果考核指标除需满足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结题之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形成1项新产品,附企业采纳证明(或新装备或在审发明专利1项),发表A类论文2篇;②以该项目研究为基础成功申报国家级项目1项;③以该项目研究为基础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④发表A类论文2篇、B类论文1篇,或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⑤发表A类论文1篇、B类论文3篇。

    (2)一般项目成果考核指标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形成1项新产品,附企业采纳证明(或新装备或在审发明专利1项),发表B类论文1篇;②以该项目研究内容为基础成功申报省部级项目1项;③以该项目研究为基础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④以该项目研究为基础的研究成果通过市级及以上评价并登记;⑤发表A类论文1篇;⑥在审发明专利1项,发表B类论文1篇;⑦发表B类论文2篇;⑧发表C类论文3篇;⑨发表D类论文4篇。

    (3)自筹项目成果考核指标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形成1项新产品,附企业采纳证明;②发表B类论文1篇;③在审发明专利1项;④发表C类论文2篇;⑤发表D类论文3篇;⑥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讨论认定具有同等水平的研究成果。

    项目验收涉及的科研论文级别按四川文理学院科研管理办法认定。

    五、成果管理

    1.成果说明

    (1)获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研究成果为实验室与申请人员所在单位共享。上报成果奖或申请专利技术转让等,需事先征得实验室同意。论文成果除须标注“低空无人机智慧防控技术及应用实验室”和项目编号外,还应将“低空无人机智慧防控技术及应用实验室”作为成果完成单位之一,否则项目研究成果结题时不予认可。标注成果作为验收或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

    具体标注要求:低空无人机智慧防控技术及应用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的研究成果(论文、专著、研究报告、鉴定证书等)均应标注“四川文理学院低空无人机智慧防控技术及应用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资助”(英文:This work was funded by the Low-altitude UAV Smart Prevention and Control Technology and Application Laboratory of Sichu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

    (2)上报成果奖或申请专利时,须将“四川文理学院”作为申请单位之一。

    2.基金项目结束后,须按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模板提交材料,具体如下:

    (1)结题报告、研究工作总结、研究报告或终止报告等。

    (2)研究论文(专利等)或研究报告等科研成果。

    (3)原始技术档案,记录数据、曲线、资料、手稿等,并附目录清单。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法

    有意申请者请于2026年5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递交至四川文理学院低空无人机智慧防控技术及应用实验室,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刘老师

    邮箱:120346552@qq.com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南坝路400号四川文理学院弘远楼206办公室

    邮编:635000


    附件:

     1:低空无人机智慧防控技术及应用实验室申报书.doc

     2:低空无人机智慧防控技术及应用实验室开放基金活页.doc

     3:低空无人机智慧防控技术及应用实验室申报指南.docx

     4:低空无人机智慧防控技术及应用实验室开放基金计划责任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