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
联系我们
Search
智能制造学院 | 无人机产业学院
学院首页
|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组织机构
管理队伍
专业设置
|
学院动态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工作简讯
工作安排
|
师资队伍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助教
|
教学工作
教学动态
学科建设
实习实训
实验室建设
师范专业认证
|
科研工作
学术动态
团队建设
科研成果
学术交流
|
党群工作
|
团学工作
学工动态
奖优助学
|
招生就业
招生计划
就业信息
|
规章资料
规章制度
资料下载
|
智能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
学院首页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组织机构
管理队伍
专业设置
学院动态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工作简讯
工作安排
师资队伍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助教
教学工作
教学动态
学科建设
实习实训
实验室建设
师范专业认证
科研工作
学术动态
团队建设
科研成果
学术交流
党群工作
团学工作
学工动态
奖优助学
招生就业
招生计划
就业信息
规章资料
规章制度
资料下载
智能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
通知公告
智能制造学院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流标公告
[2024年11月19日]
智能制造学院2024年11月关于公布第三批博士人才招聘考核结果的通知
[2024年11月18日]
智能制造学院2024年11月关于公布第二批博士人才招聘考核结果的通知
[2024年11月15日]
智能制造学院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公告
[2024年11月12日]
智能制造学院2024年11月关于公布第一批博士人才招聘考核结果的通知
[2024年11月12日]
学院首页
>>
招生就业
>>
就业信息
>> 正文
招104人!四川省公安厅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川文理就[2023]0077)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5日 17:59 点击次数: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四川省公安厅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0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四川省公安厅计划招聘辅警104名,其中:四川省看守所3名、机场公安局27名、交通警察总队74名。具体的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四川省公安厅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具体年龄要求见职位表(年龄计算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
4.具有符合报考单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身高等具体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4日10时至10月19日12时
(三)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四川省公安厅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等信息,了解报考单位具体情况,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报考,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2022年10月14日10时至10月19日12时考生登录报名网址:http://www.jdpta.com/(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
2.填报信息。考生如实填写《四川省公安厅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一经提交,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2022年10月14日10时至10月20日18时,由四川省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处组织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者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承担。报名信息中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务必填写准确并确保通讯畅通。
4.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2年10月26日9时至10月29日9时30分,登录报名网站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自行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过期身份证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1.时间:2022年10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四川警察学院成都校区(成都市双流区云岭路36号),报考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前3天内3次核酸阴性证明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进入考场。
如因疫情防控要求致使考试时间延期,将通过“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及时发布通知,请报名成功的考生随时关注。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二)体能测评
1.时间:2022年10月29日10时40分,地点:四川警察学院成都校区(成都市双流区云岭路36号),报考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自备运动鞋和服装。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800米跑等3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执行。体测结果当场公布,2项达标即可通过。
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成绩、体能测评结果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四川省人社厅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3.本次考试未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考生个人自行购买,防范体能测试运动风险。
(三)面试和资格复审
1.体能测评合格,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面试人数:岗位数)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且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公布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资格复审。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生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情绪控制等综合素质能力。)
3.考生在面试候考现场递交资格复审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存档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复审材料包括:2张报名信息表、1寸彩色白底免冠近期证件照2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张(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成绩计算
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50%)+(面试成绩100分×50%)的方式计算。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通知为准。
1.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还应满足: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凡在报名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并根据违规事实做出处理。
(二)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四川省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处负责组织,对政审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进行全面审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根据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时间为5天。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四)岗位调剂
若一岗位面试后公示前接连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该职位出现实际空缺,在征求面试考生同意后,在同一聘用单位内进行岗位调剂,调剂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已进入下一程序考生,不得参与调剂。
六、聘用
(一)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两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考生被聘用后,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七、薪酬待遇
(一)按照《四川省公安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险。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三)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八、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12389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招聘中各环节通知公示内容统一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发布。
(三)本次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请广大考生配合相关工作。
(四)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五)参考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本公告由四川省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处负责解释。
联系我们
智能与制造学院 | 无人机产业学院
地址 :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南滨路三段406号
邮编:635000
ICP备:蜀ICP备06020089号-1 [
管理入口
]
关注我们
意见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