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构建以“导师制”为平台的“三全”育人模式

作者:张俊峰 时间:2017-11-28 点击数:

         2017年10月,为贯彻落实学校“三二二”大思政格局,做好高校本科生全面发展工作,顺应我校整体转型发展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智能制造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智能制造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成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蒲国林,党总支书记郝加波为组长,副院长陈光平、范开敏,党总支副书记杨红为副组长,张丽老师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科生导师的聘任、管理、考核工作。《智能制造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还对导师制的实施范围、本科生导师的任职条件、工作方式、工作职责、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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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师制办法》实施后,我院聘任了一批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老师作导师。学院领导和导师们认真落实《智能制造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坚持因材施教与个性化培养相结合,遵循以个别指导为主,个别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每月与学生面对面交流,填写《智能制造学院本科生导师指导记录表 》,在思想引领、专业学习、心理健康、考研就业等方面给予切实有效的指导,形成了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三全”育人模式。
        《导师制办法》实施一个月以来,被指导的2017级学生纷纷反映,学院导师制拉近了师生间的距离,解决了一些他们在学习、生活、成长中的实际困难,真切感受到了学院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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