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川文理〔2024〕78号)的文件精神,依照《四川文理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我院于2025年9月上旬对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困难认定工作。现拟认定刘定康等457名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刘定康等75名同学拟认定为特别困难,罗毅等294名同学拟认定为困难,康美娟等88名同学拟认定为一般困难。现将名单公示于后(见附件)。公示期为3天,如有异议,请在9月24日17:00前到学工办204室反映情况,逾期不再受理。
智能制造学院贫困认定拟认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