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根据学院教学实践需要,学院需要采购一批实验耗材,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购买。本项目预算金额:2.7万元。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2.7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2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2.7万元; 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3 |
联合体 (实质性要求) |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
4 |
结果情况公告 |
采购结果在四川文理学院智能制造学院网站(https://znzzxy.sasu.edu.cn/index.htm)以公告形式发布。 |
5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且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9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采购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采购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采购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四、相应文件要求
以下相应文件正本一式三份,需每项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整体预算报价(含税,一次报出最终价格)。
4.文本图文装订为A4。
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0: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1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四川文理学院智能制造学院302办公室,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六、评审办法:
若截止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10:00(北京时间),仅有一家参与投标,在该供应商符合资质条件的情况下,确定其为中标供应商。若超过两家及以上,则在供应商符合资质条件的情况下,以整体预算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供应商。
七、项目咨询和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15320377047
附件: 四川文理学院采购项目清单.xlsx
四川文理学院智能制造学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