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文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实施细则,我院经过认真评定,决定推荐以下同学获得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现将评定结果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天。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在9月15日17:00前到学工办204室或拨打15883735375、13990835209、15881860285、15908388058、16608187166反映情况。
智能制造学院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