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智能制造学院2024年11月关于公布第三批博士人才招聘考核结果的通知   [2024年11月18日]
  • 智能制造学院2024年11月关于公布第二批博士人才招聘考核结果的通知   [2024年11月15日]
  • 智能制造学院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公告   [2024年11月12日]
  • 智能制造学院2024年11月关于公布第一批博士人才招聘考核结果的通知   [2024年11月12日]
  • 关于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特聘初审结果公示   [2024年11月07日]
  • 《智能制造学院学生综合量化考核办法》公示及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09日 10:09    点击次数:

     

    全院师生: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经前期学院学工办深入征求各班学生代表意见,拟定了《智能制造学院学生综合量化考核办法》,现公示如下。师生若有建议,请在10月14日前到204办公室书面反映。

                                                 智能制造学院

                                                  2021年10月9日


    智能制造学院学生综合量化考核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学生主体、教师主导、环境育人、社会合作的办学思路,努力构建学生通识核心知识、通识实践能力、学科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核心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复合素质培养七大知识体系,塑造具有三心四能五复合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1. 专业总成绩平均分

      包含每学年全班同学一起上的所有课程,专业总成绩为:每门课程的实际得分乘以该门课程相应的学分的总成绩之和;平均分为:专业总成绩除以该学年的总学分(体育及选修课除外但必须达标)

      例:该学年所学科目有A1(4个学分)A2(4个学分)A3(3个学分)A4(2个学分)A5(3个学分)A6(2个学分)A7(1个学分)

      专业总成绩平均分=A1*4+A2*4+A3*3+A4*2+A5*3+A6*2+A7*1/19

      二、综合素质分

      (一)加分项

      1、担任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学年,工作认真负责,完成了工作任务,无违纪行为。

      辅导员助理、校院学生会正副主席、校社联正副主席、校院团委(常)副书记、院党建中心正副主任、新闻中心正副主任: +10 +9  

      社团负责人、校院学生会、团总支、党建中心、新闻中心各部正副部长、

      各班正副班长、团支部正副书记: +8 +7

      社团干部、校院学生会、团总支、党建中心、新闻中心各部干事、楼层长、各班班委、班助:

        +6

      寝室室长、篮球队队长、礼仪队队长、舞蹈队队长:

         +4

       2、个人因突出事迹受到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所有的奖学金证书除外)

      国家级  +30

      省级   +20

      市、校级  +10

      3、先进集体:

      1)主要负责人

      国家级 +30

      省级以上   +20

      市、校级  +10

      院级  +6

    2. 成员

      国家级 +15

      省级以上  +12

      市、校级  +6

      院级   +4

      4、完成新闻通讯任务(每学期必须签播一篇,包括新闻通讯稿件、文艺评论、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

      普通同学基本任务1

      学生干部基本任务3

      多交一篇 +1 加满20分为止

      优稿(被刊登)一篇 +2 加满20分为止

      未完成任务 缺一篇 -2

      微信按照每条推送的浏览量计算(浏览量由编辑人员平分所得量化分,每条推送编辑人数不得超过3人,加满20分为止):

    • 100以下加量化分1

    • 100-200加量化分2

    • 200-300加量化分3

    • 300-400加量化分4

    • 500-600加量化分5

    • 600及上加量化分6

      5、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

      市级、校报 +10

      +20

      +30

      (文章作者为多人的,平分量化分)

      6、技能素质分

      1)英语等级考试(过级的学年才加):

      过四级(专科+高职) +20

      过六级(本科) +20

      2)计算机等级考试(计算机类专业除外):

      国家二级 +10

      国家三级 +20

      3)专业技能

      专业水平认证考试(当学年)

      中级 +20

      高级 +50

      参加各种专业竞赛活动

      国家级

      第一名(一等奖) +40

      第二名(二等奖) +30

      第三名(三等奖) +25

      优秀奖  +20

      省级

      第一名(一等奖) +20

      第二名(二等奖) +15

      第三名(三等奖) +10

      优秀奖 +5

      市级

      第一名(一等奖) +10

      第二名(二等奖) +8

      第三名(三等奖) +6

      优秀奖 +4

      校级

      第一名(一等奖) +5

      第二名(二等奖) +4

      第三名(三等奖) +3

      第四名(优秀奖) +2

      未获奖的参赛队员 +1

      院级

      一等奖 +4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报名参赛又无故不参赛者 -2

      参加各种文体比赛和活动

      国家级(不分等级名次) +30

      省级(不分等级名次) +20

      校级:第一名(一等奖) +10

      第二名(二等奖) +8

      第三名(三等奖) +7

      第四名(优秀奖) +6

      未获奖的参赛队员 +2

      院级:一等奖 +4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参加校级活动(有新闻),每次 +1.5

      参加院级活动(有新闻),每次 +1

      社团活动:学校或学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有新闻的 +1

      报名参加比赛或活动又无故不参加者 -1

      安排出勤未及时出勤者 -1

      7、青年大学习、打卡等学院通知的事项

      1)完成每学期青年大学习(每学期若有一次没有完成,不加分) +10

      2)完成规定时间内的打卡或其它等学院安排的重要事项(若有一次没有完成,不加分)

       +10

      (二)扣分项

      1、受到违纪处分

      校级通报批评 -7

      警告  -10

      严重警告 -15

      记过 -20

      留校察看  -30

      院级通报批评 -5

      2、旷课一节 -2

      旷早晚自习、班会、组织生活及必须参加的活动一次

      -1分(上不封顶)

      3、寝室清洁卫生加扣分见附件《智能制造学院学生寝室内务要求以及评分情况表》

      4、放假前未请假提前离校和放假后未请假延迟返校 -5

      5、青年大学习未学一期 -2分(上不封顶)

      6、没有打卡一次 -2分(上不封顶)

       

      注: 1、同时担任多项职务的就高加分,不叠加。

      2、获奖及表彰加分:同一项比赛或表彰只加最高分,同一作品参加多项比赛只加最高分,不叠加。

      3、扣分项原因相同者扣最高项,不同原因者累积扣分。

      4、超额完成新闻通讯稿加分,最多只能加20分。新闻中心投稿加分按附件一:《智能制造学院官网、官微、易班投稿奖励制度》执行。

      5、特殊加分项、特殊减分项可自行或由他人向学工办提出书面申请,学工办研究后决定。学生申请项目(立项+结题),加分参照学生参加各种专业竞赛活动,立项后加一半分,结题后再加另外一半分。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加分,注册办公司不加分。

      6、已获得过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如要再次申请,必须在参评学年度至少获得2次校级表彰奖励。

      三、量化考评加分、扣分,以学院各学生组织及各班记录为准

      四、综合量化成绩:

    • 五、综合量化成绩是学生评定学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依据之一。

      六、本办法由智能制造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从202111月开始执行,其他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备注:凡涉及成绩要求,均以此成绩为准

       附件一:

       智能制造学院学生寝室内务要求以及评分情况表

    寝室内务要求

    奖惩情况

    1.门窗、天花板无积尘、蜘蛛网

    [-1-0.5]

    2.寝室内地面保持洁净,垃圾筐内垃圾适量

    [-1-0.5]

    3.寝室内、寝室门口、阳台、厕所不能堆放垃圾

    [-1-0.5]

    4.被子叠放整齐,摆放统一,床上内务要整洁美观,不能有太多杂物

    [-2-1]

    5.床下箱包摆放整齐有序,鞋子必须摆放整齐

    [-1-0.5]

    6.墙上、床头不能钩挂杂物,影响美观

    [-1-0.5]

    7.上课、早晚自习时间不允许在床上睡觉

    [-4-2]

    8.桌上、梳妆台上的物品要求有序摆放

    [-1-0.5]

    9.寝室没人时要求凳子摆放有序

    [-1-0.5]

    10.禁止使用任何违规违纪物品(如:热得快、电饭锅等)一旦发现全通报并扣除相应量化分

    [-10-5]

    11.禁止私拉乱接各种电线

    [-2-1]

    12.连接网线需做到有条有序

    [-1-0.5]

    13.阳台的地面保持洁净,物品需摆放整齐,做好规划

    [-1-0.5]

    14.厕所保持洁净、无异味,俩寝室间做好交接工作

    [-2-1]

    15.寝室内务有进步,无以上扣分情况

    [13]

    16.寝室装扮并持续保持

    [13]

    : 1.寝室卫生脏乱,不予理睬者,影响寝室的评分

    2.寝室不贴标签多次提醒不予理睬者,影响寝室评分

    3.对于寝室睡觉情况,一个寝室如若一半以上人数睡觉,将通知其班辅导员并采取学院点名通报批评

     4.厕所检查不合格的,若能找出对应的寝室个人身上,则扣除该人相应的人的分,若找不出则扣除整个寝室的分

    5.若有其他违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罚

     7.针对以上扣分情况,除影响全寝室扣分情况外,其余所有的扣分都是对应到个人身上

     8.寝室装扮项每学期给予一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