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各班:
为深入推进校风学风建设,不断促进“创先争优”,进一步选树典型、表彰先进,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全院学生干部坚定理想、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勇于实践、积极进取。我院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十佳学生干部”“十佳新闻工作者”“十佳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开展评选活动,旨在深入推进我院学风建设,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建立良好评选激励机制,树立可学可敬典型,鼓励和引导学生干部积极向上,甘于奉献,自立自强,奋发成才,为推动学校建设新型本科院校、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评选时间
2021年5月26日—2021年6月27日
三、评选对象
团总支学生会、新闻中心、党建中心干部,年级辅导员助理,全院各团支部、班委干部
四、评选名额
“十佳团总支干部”10名、“十佳学生会干部”10名、“十佳新闻工作者”10名、党建中心“十佳先进”10名、“十佳班团干部”20名(班级班委干部10名、班级团干部10名),提名奖干部若干名。以上各荣誉,每人仅参评一项。
五、评选条件
申请人应是学生干部中的先进典型,在学习、工作或在其他方面有重大贡献、有较强影响力,对全院青年具有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1、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修养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是全院青年政治进步的楷模。
2、勤于学习,善于创造,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
3、勇于实践,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楷模示范作用发挥明显。所在班级青年大学习数量质量较高,班团活动质量高。
4、在校内外各类重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在日常工作、学术研究、科技创造、创新创业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效者予以优先考虑。
5、没有无故旷课、校外住宿等违纪违规情况。2021年以来没有大学习未学习情况。
六、评选办法
1、团学主席团、党建中心和新闻中心正副主任、年级辅导员助理不参与评选,直接获评,不占名额;
2、团学主席团、党建中心主任、新闻中心主任分别负责其管理系统的人选推荐,每个系统择优推荐15人参加投票,投票票数前10名者为获评人选,剩余5名获得“提名奖”;
3、班级干部评选由班级辅导员分数(50%)、团总支分数(15%)、学生会分数(15%)、党建中心分数(10%)、新闻中心分数(10%)计算总分,团学办公室根据总分各选出15人参加投票,投票票数前10名者为获评人选,剩余5名获得“提名奖”。
4、申请人以评选条件为主,符合评选对象要求的学生干部手写一份“十佳学生干部”“十佳新闻工作者”“十佳党务工作者”申请书(手写纸质档无模板)以及个人简历(电子档有模板)。申请书与电子档缺一则不予参与评选。各部门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审核评选、投票,经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
七、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分申报、初审、网投、公示、审定、表彰六个阶段。
1、申报阶段:(5月26日~ 6月3日)
各部门根据评选要求,开展相关的评选活动,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
2、初审阶段:(6月6日)
各部门对各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取消评选资格;在对候选人初步评选后, 确定网投人选。
3、网投阶段:(6月8日~ 6月13日)
学院将对通过初审的候选人名单及主要事迹在学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并进行投票。
4、公示阶段:(6月17日~ 6月21日)
学工办将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和学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广泛征集意见。如在公示中有群众反映候选人不符合评选条件的,经查实后将对其取消评选资格。
5、审定、表彰阶段:(暂定6月低)
经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 。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学院网站等方式集中宣传“十佳学生干部”“十佳新闻工作者”“十佳党务工作者”获得者先进事迹。
八、评选要求
1、各部门、各团支部、各班要高度重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申请人的申请书必须准确、重点突出(并附300字-500字的个人简历)。
3、申请人须将“十佳学生干部申请书”(手写纸质档无模板)以及个人简历(电子档有模板)在6月3日中午20点之前交于团学办公室吴霞(QQ:1981540696),逾期不再受理。
九、奖励
学院给予获得“十佳”干部的同学每人奖励50元的奖品,提名奖的干部每人30元的奖品奖励。
智能制造学院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