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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智能制造学院2024年11月关于公布第二批博士人才招聘考核结果的通知   [2024年11月15日]
  • 智能制造学院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公告   [2024年11月12日]
  • 智能制造学院2024年11月关于公布第一批博士人才招聘考核结果的通知   [2024年11月12日]
  • 智能制造学院关于“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的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0日 20:16    点击次数:

    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落实好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确保学院在教师引进、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在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坚持正确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加强对学院的学术组织、研究机构、学生社团等工作的引导,管好各类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更好的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院就教师引进、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工作落实“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教师引进

    学院根据学科发展、专业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合理编制年度师资引进计划,经学院党总支会和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学校人事处审查并组织实施。在师资引进过程中,学院党委要安排专人对拟引进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和师德师风考察,把好政治关。必要时应组织人员开展外调,要求原单位出具政治审查材料。

    二、教材选用

    教材是教师开展课堂教学和学生学习的重要依据。教师选用课程指定或参考教材必须遵循学校和学院相关教学管理规定,由任课教师提出选用意见,经教研室主任审查同意后报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把关。经审查同意后由教学办报学校教务处征订或采购。

    三、学术活动

    1、凡面向全校师生或特别重要的形势政策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须经学院同意报学校主管职能部门和主管校领导审批并报学校宣传部备案。

    2、凡邀请境外专家、学者来校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和讲座,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经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按照有关程序审查同意后,报学校宣传部备案;未经批准,不得向境外人员发出正式邀请。

    3、学院邀请校外境内专家学者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由举办者填报申请审批单,由主管院领导签署意见,报学校宣传部审查备案。

    4、学院内部自行组织无外请专家出席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须报请主管院领导同意方可举办。

    5、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和社团组织的各类报告会、讨会和讲座须报请学院主管负责人同意方可举行,所属工作部门应派出老师参与活动,加强监督和指导。

    6、凡在学校和学院网站上发布形势政策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会议通知和新闻报导,必须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要求,由相应学院负责人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后,交由学院网站负责人或学校宣传部审查发布。

    四、“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的组织落实

    1、按照“谁主办、谁申报,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组织落实”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学院其他院领导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学院党委行政统一管理,分管院领导具体负责的“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组织落实机制。

    2、负责组织实施教师引进、教材选用和学术活动工作的承办方在事前须如实报告相关工作内容和安排,填写相应申请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报请学院和学校职能部门及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工作。承办方应全程参与工作并加强管控,对工作和活动实施的场地、人员、内容等严格把关。

    3、学院全体师生员工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加强管理、规范程序和严格把关上,认真执行“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的各项规定。对因疏于管理造成不良政治影响和不按审批程序擅自举办活动的将严格追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并依据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智能制造学院党总支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