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7-23 点击数:

为鼓励青年学生利用自己所学所长,积极参与到家乡的疫情防控、环境整治、爱老敬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生产劳动等各项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中,学用相长,增强本领,在家乡充分展现四川文理学院的良好形象,为家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根据目前情况,现就智能制造学院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做如下通知:

一、宣传方式

通过QQ群、QQ空间、微信等渠道由社会实践部的同学分别分别负责不同班级落实到各班负责人,保证消息传达通知到位。

二、过程监督

参与社会实践的同学一旦开始参与志愿活动既需上报班委,工作人员通过班委动态统计假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人数和项目并且制表,以此观察开展项目的数量及变动,对于参与数量少的班级进行鼓励以及再宣传。

三、人员安排

大一:刘姊书(QQ:1916846831)负责1-6班

王清松(QQ:1694244126)负责7-12班

大二:宋小豪(QQ:1950778725)负责1-6班

江卢(QQ:798934339)负责7-12班

大三:卢玉琴(QQ:2361078233)负责1-6班

张涛(QQ:2455312548)负责7-13班

社会实践部负责人张永琪在每个年级的总群通知后,部门人员与自己所负责班级的班长进行沟通,然后让班长在班级群里再次进行通知,并对其提出的问题答疑解惑,在活动过程中认真监督好自己所负责的班级。消息下达后由班委统计开始做志愿活动的人数及其所作的志愿服务项目,负责人员每周对所负责班级进行一次访问然后制表记录整理,活动后期开学由张永琪收集部门成员的总结材料进行整理。

四、奖励制度

1、奖励对象:

针对个人:

(1)在社会实践活动及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发挥重要组织作用和做出突出贡献(证明方式不唯一)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

(2)在活动中获得当地行政机构颁发的荣誉证书、志愿服务团队志愿证明、志愿时长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

(3)被媒体平台进行宣传优秀事迹的个人。

针对集体:

(1)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人数达到班级人数一定百分比的班级团支部。

(2)因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获得奖励、证明、证书优秀事迹宣传人数较多的班级团支部。

2、奖励办法

个人:

(1)对获省级以上表彰等做出突出贡献和表现优异的个人

优秀个人奖金1000元、院级证书、精美礼品

(2)对获市级表彰或被省级以上媒体宣传个人优秀事迹等做出突出贡献和表现优异的个人

优秀个人奖金500元、院级证书、精美礼品

(3)参与社会实践,需要提供实践过程中的志愿服务活动纪实表(见附件一,由当地党政组织盖章认证)、或者获得当地党政颁发的荣誉证书、志愿服务团队志愿证明、志愿时长证明等的个人,或者由当地学院将对其所提交的总结材料进行审核并且择优发放奖励。

优秀个人奖金200元(学院拟计划奖励个人共5~8人)、院级证书一份、精美礼品一份(获市级、区县级、镇级、村支部级表彰奖励程度不等,实践过程获得的有效证明材料可作为第二课堂加分证明材料)

针对集体:

班级团支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表现优异的团体可获团体奖励500元(学院拟奖励3~5个集体)。

(集体评选参考标准为班级参与活动人数、班级成员获得证书、表彰力度、表彰次数以及实践心得体会等一切能够体现实践成果的材料,实践过程获得的有效证明材料可作为团体第二课堂加分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在自己有保障,防护恰当的前提下,方得开展活动。

2、诚信开展社会活动,展现文理学子风采,智院学子风采。

3、活动过程中注意收集工作照片和文字,注意照片质量,以便学院后期宣传。

4、活动结束后,将所有材料总结整理(包括活动成果、活动荣誉)打包发至社会实践部各班负责人,由学院最终汇总。

5、学院将根据材料和实际效果以微信公众号及学院官网形式发布,然后由公众微信投票选出最美实践人、最美实践团体和优秀事迹。(票数只是参考,最终由实际成果和活动影响力决定)

6、志愿者是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奉献个人时间、精力的人。以上奖励措施旨在让各位能够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志愿者活动中,希望每一名同学都能够用真心帮助他人。

 

 

智能制造学院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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