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68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抗疫专项资助。
为进一步确保符合条件学生及时申请,现将符合条件的同学公示如下(见附件1),如果符合资助标准,又没有在名单内的同学,请联系2019级的游泳同学,联系电话:18208346785。
资助标准如下: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学生分别给予3000、2000和1000元的一次性营养补贴。对湖北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和孤儿等特殊困难学生,给予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1000元;湖北籍受疫情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500元。对其他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和孤儿等特殊困难学生,给予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300元。
资助流程如下:学生本人提出专项资助申请,如实填写《四川文理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申请表》(见附件2),并于3月16日10时前将表格电子版报送班级辅导员,班级辅导员收集、审核通过申请后,将申请表电子版打包发到邮箱2408843141@qq.com。二级学院核实后,将资助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17日10时前交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初审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及时发放。
该资助我们将在3月20日前发放到位,时间紧,涉及人数较多,请各位同学严格按文件要求和时间上报。
特别提醒注意三点:
1、一定要主动联系自己的班级辅导员报送电子版申请表,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如202011111111张三.doc。
2、如果是残疾、低保、建档立卡家庭,一定要有相关证件,且持证人必须为父母和本人,不能为爷爷婆婆等隔代亲戚。
3、本次资助范围为:湖北籍学生以及非湖北籍的六类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和孤儿),其他家庭困难学生不在本次专项资助范围之内。
4、本次资助必须使用本人工行卡,如果没有的同学请尽快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