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四川文理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相关文件的精神,学院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先由个人提交申请材料,经班级评定小组认真评议,并具体认定了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个等级,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评审,并于2019年9月16日召开党政联席会,经过认真研究决定,拟认定陈明丽等688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名单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9月18日18:00之前向学生工办反映。
智能制造学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智能制造学院2019-202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名单公示.docx